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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唐民霞,都是连书都没去念的,帮着家里干了许多年活,陈老太给她们各自准备了一份嫁妆,就嫁出去了,因为嫁得远,所以平日里走动也不多。

唐实比几个哥哥姐姐差了七八岁,到他开始读书时,唐老大已经初中毕业了,虽然家里条件还是很差,年年闹饥荒,但好歹已经能缓一口气,唐实自己也争气,在小升初考试中考到了全县前三,所以陈老太就送着唐实去县里上了初中。

那个时候芦花溪公社还没有成立初中,要上初中只能去到县里的初中。

每次上学的时候就背半口袋的黑高粱和土豆交到学校灶上,陈老太就从自己单薄的棉衣袋里掏出几毛一分钱,塞进唐实皱巴巴的口袋里,叮嘱他要好好读书。

在那个一件衣服要穿三代人的年代,做衣服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,很多人哪怕是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,都没办法穿上一件新衣裳,唐实只能穿着几个哥哥穿剩的旧衣服,膝盖肩膀处缀满了补丁,裤腿早已经短了一大截,脚上穿着一双早已经磨损得看不出原本模样的黄胶鞋。

加上粮食也吃不饱,那半口袋高粱和土豆交上去,只能一天吃不到200g的粗粮,这对于他这样一个长身体的男性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,哪怕班级上的其他人家庭再差,也鲜有人能过得像他这样的恓惶。

所以唐实当时整日罗着腰,降低身体因为活动需要消耗的能量,他这样一副形象,他也不愿意坐到前边让众人议论他的贫穷,就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。

那个时候班上的男生都喜欢姚秋月,唐实也不另外,尽管这种想法不亚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但他也不是要吃天鹅肉,他这只癞蛤蟆,只要远远的能看上一眼天鹅就足够了。

姚秋月家里显然光景还不错,听说她爹是手艺人,家里还有三个哥哥,穿着崭新的花衣裳,梳着两条黑亮亮的长长的辫子,一看就是在家备受宠爱的小女儿,她学习成绩好,文思敏捷,任课的所有的老师都喜欢她。

她在班级上担任副班长的职位,对所有人都很温柔礼貌,哪怕是像唐实这样一个叫花子形象的年轻人。

当时学校里实行的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制度,唐实被分配到了后面的河沟里铲土,刚用铲子挑起一铲子土运到斗车上,唐实就觉得眼冒金星,手脚发抖,他虚弱的捂住了疼痛的胃部,嘴唇上半点血色也没有,他的手撑在铲子的平柄上,生怕别人发现自己的异样。

他知道自己是饿的。

在前面分发农具的姚秋月发现了他的异常,她把手上的活计交给了另一个人,朝他走了过来,温声询问眼前的这个男生,“你怎么了?”

唐实只觉得眼前一片白茫茫,一阵眩晕袭来,他马上就倒在了地上。

失去意识前,他只听见了姚秋月的呼唤,“喂,你怎么了?你醒醒,醒醒……”

唐实再睁开眼睛时,他已经躺在校医室了,消毒水的味道窜入鼻尖,他手上还吊着葡萄糖。

旁边的大夫絮絮叨叨,“你这是饿的,你们这些年轻人要注意身体,每天除了学习还要繁重的劳动,不吃饱怎么能行?多亏了那个女生将你及时的送到校医室,吊完这瓶葡萄糖就可以回去了,以后要注意……”

说着那个大夫也叹了口气,她悲悯的看向唐实身上那一身破衣烂衫,能推断出,他不是不愿意吃饱,而是没办法吃饱。

唐实只听见了“多亏了那个女生将你及时的送到校医室”这一句话,他紧张的从病床上起来,问那大夫,“是一个穿着花衣裳长辫子的女生将我送到校医室的?”

“是啊,你别乱动,这还吊着葡萄糖呢。”